江西新华发行集团有限公司抚州市分公司隶属于江西省出版集团,2007年由原江西省抚州市新华书店改制而成,现为上市公司中文天地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一级子公司江西新华发行集团有限公司的分支机构。
江西新华发行集团抚州市分公司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爱岗敬业,服从工作安排,有较强的工作事业心、责任心。
(三)身体健康,能适应所报考岗位的工作需求。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有行政或刑事处罚记录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4.有吸毒、赌博等不良嗜好的;
5.有参加邪教组织情况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其他不适宜的情形。
招聘程序:
坚持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的原则,按照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政审、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11月25日-12月15日。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线上报名方式,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
3.报名材料:个人简历、身份证扫码件、学历证扫码件、学信网下载的电子学历注册表、个人获得的职称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扫描件。
4.报名邮箱:1144523297@qq.com
5.联系人:陈女士 0794-7069602
(二)资格审查
按照招聘的资格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应聘人员必须保证所提供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如发现弄虚作假立即取消应聘资格。
(三)组织考试
本次招聘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没有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四)体检
根据笔试面试成绩,按照招聘岗位数1:1确定进入体检的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出现不合格人员或其他原因出现空缺时,按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五)政审
对拟聘用人员进行政审考察。
(六)聘用
对公示后确定的符合聘用条件人员为拟聘用人员,试用期两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签订正式聘用合同。聘用期两年(含试用期),实行年度考核制度,考核合格的可予续聘,考核不合格的不再续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