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实我会工作力量,保障工作高效运转,结合工作实际,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 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相关法律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爱岗敬业,服从工作安排,有较强的工作事业心、责任心。
(三)身体健康,能适应所报考岗位的工作需求。
(四)具备良好的沟通协调、文字写作与执行力,责任心强、耐心细致。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开除公职的;2.有行政处罚、刑事拘留记录的;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4.有吸毒、赌博等不良嗜好且未改正的;5.曾参加邪教组织或仍与邪教组织存在关联的;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7.其他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明确不适宜的情形。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综合工作人员1人: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学历须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证),专业不限;年龄在22周岁至45周岁,能熟练使用办公软件;具有1年以上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日期为2026年报名起始日),有机关事业单位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服务意识强,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能适应临时性、应急性工作。
三、招聘程序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政审、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6年3月30日-2026年4月3日(工作日8:30-12:00,14:00-17:30)。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报名地点:临川区红十字会A110办公室;联系人:胡文华,联系方式:0794-8469477。
3.报名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工作经历证明(需加盖原工作单位公章,注明工作起止时间、工作内容);
(4)无犯罪记录证明(由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
(5)填写完整的《临川区红十字会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临川区红十字会近亲属报告承诺书》(现场领取并填写);
备注:所有报名材料需真实有效,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报名及录用资格。
(二)资格审查:按照招聘的资格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审查合格者进入面试环节。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应聘人员须保证所提供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如发现弄虚作假、材料不实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立即取消应聘资格或聘用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应聘者自行承担。
(三)面试:本次面试比例不低于3:1,面试侧重沟通表达、岗位匹配度、服务意识等,按照岗位招聘人数采用从高分到低分进入录取的规则;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四)体检:按照招聘岗位数1:1确定进入体检的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五)政审:对拟聘用人员进行政审考察。
(六)公示:体检、政审合格的人员,确定拟聘人选。拟聘人选名单将通过相关平台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受理实名举报。凡举报经查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聘用:对公示后确定的人员为拟聘用人员,待遇按照《临川区机关事业单位临聘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执行,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满经临川区红十字会考核合格,签订正式聘用合同。聘用期一年(含试用期),实行一年一考核制度,考核合格的可予续聘,考核不合格的不再续聘。
四、薪资待遇
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工资2000元/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并签订聘用合同后,月工资收入为2260元/月。单位按国家和江西省相关规定为聘用人员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个人应缴部分从工资中代扣代缴)。
临川区红十字会
2026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