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川区融媒体中心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办公室文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相关法律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爱岗敬业,服从工作安排,有较强的工作事业心、责任心。
(三)身体健康,能适应所报考岗位的工作需求。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有行政或刑事处罚记录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有吸毒、赌博等不良嗜好且未改正的;
5.曾参加邪教组织或仍与邪教组织存在关联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不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相关任职回避要求的;
8.其他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明确不适宜报考的情形。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办公室文员1人: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历须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证),年龄在25周岁以下(计算截止日期为2026年报名起始日);熟练应用办公软件;性格活泼开朗,待人真诚热情,工作积极、主动、细致、耐心,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
三、招聘程序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政审、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6年1月26日—2026年1月30日(工作日8:30-12:00,14:00-17:30)
2.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
(1)网络报名:应聘者以压缩包附件的形式附上应聘须提交的材料,发送电子邮件至指定邮箱lctv520@163.com,邮件标题及压缩包文件名均以“岗位名称+姓名+联系电话”命名。
应聘须提交的材料(均为PDF格式)主要包括:
1.《临川区融媒体中心招聘临聘人员报名表》;
2.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3.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和学信网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
4.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材料扫描件(有关奖励或荣誉证书等);
5.《临川区融媒体中心近亲属报告承诺书》扫描件;
6.《临川区融媒体中心应聘人员政治审查鉴定表》扫描件。
扫描二维码下载表格,将表格以及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扫描件发送至邮箱。
《临川区融媒体中心招聘临聘人员报名表》
《临川区融媒体中心应聘人员近亲属报告承诺书》
《临川区融媒体中心政治审查个人鉴定表》
(2)现场报名:填写《临川区融媒体中心招聘临聘人员报名表》《临川区融媒体中心应聘人员近亲属报告承诺书》《临川区融媒体中心政治审查个人鉴定表》,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现场报名仅限工作日);
1.联系人:肖先生0794-8430111
2.报名地点:抚州市临川区融媒体中心(临川区文化中心西侧)
(二)资格审查
按照招聘的资格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应聘人员须保证所提供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如发现弄虚作假、材料不实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立即取消应聘资格或聘用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应聘者自行承担。
(三)考试内容及形式
本次考试的开考比例不低于3:1,考试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按照岗位招聘人数采用从高分到低分进入录取的规则;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四)体检
根据测试综合成绩,按照招聘岗位数1:1确定进入体检的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出现不合格人员或其他原因出现空缺时,按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五)政审
对拟聘用人员进行政审考察。
(六)公示
体检、政审合格的人员,确定拟聘人选。拟聘人选名单将通过相关平台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受理实名举报。凡举报经查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聘用
对公示后确定的人员为拟聘用人员,待遇按照《临川区机关事业单位临聘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执行,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满经临川区融媒体中心考核合格,签订正式聘用合同。聘用期一年(含试用期),实行一年一考核制度,考核合格的可予续聘,考核不合格的不再续聘。
四、薪资待遇
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工资2300元/月(不低于抚州市最低工资标准)。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并签订聘用合同后,月工资收入为2900元/月(含基本工资、考核奖励,具体发放标准按单位相关规定执行)。单位按国家和江西省相关规定为聘用人员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个人应缴部分从工资中代扣代缴)。
临川区融媒体中心
2026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