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职位工作地点在:抚州市乐安县。
岗位职责:
1、根据国家有关财务法规和企业财务制度的规定,独立处理公司日常基础帐务核算,月度结帐及各种财务报表的编制。
2、设置总帐和明细分类帐户,按适用的会计核算方式及时记帐。
3、定时核算各部门、各工程部的收支帐目,并且定期核对总帐、明细帐数据及与关联公司的往来帐数据,及时向部门领导汇报相关情况。
4、定期检查、审核银行、库存现金和资产帐目,做到帐帐相符、帐实相符。
5、根据国家税法规定和企业的相关规定,按月进行纳税申报,办理相关税务手续,定期进行统计,编制相关报表。
7、负责协调税务等相关外部单位的业务关系。
6、根据领导要求,按时编制、提供各类财务报表,及时反馈企业经营状况。
8、对公司固定资产进行盘点,建立固定资产台帐,保证公司资产安全,完整。
任职资格:
1、会计学、金融、财务管理相关专业专科以上学历,初级以上会计职称优先。
2、3年以上房地产公司财务会计工作经验,有同类企业,同等职位3年以上工作经验者优先。
3、熟悉国家工商、税务等相关法规,熟悉房地产开发企业账务处理流程,能够独立操作全盘房地产账务。
4、熟悉房地产企业所得税税法及房地产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账务。熟悉 营改增 税收法规。
5、熟练使用Excel、Word等通用办公软件。
6、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极强的责任心和敬业精神,较强的团队合作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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