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教授小学及初中专项课程;
2、组织公开课演示,协助招生工作;
3、积极参与学校和部门组织的各种培训、教研、讲座和会议,学习心得教育理念和教学管理方法。
任职资格:
1、普通话标准,专项课程能力较强,热爱并且愿意长期致力于教育事业;
2、持有教师资格证、有教育培训经验、师范类院校毕业或热爱教育事业者优先;
3、有音乐、舞蹈、绘画等特长优先;
4、语言表达能力较强,善于和学生、家长沟通,交流者优先;
5、具有爱心、上进心和责任心,团队合作意识、吃苦耐劳的精神。
工作时间:根据课程安排课时。初期单休,后期双休。工资、福利面谈。